嫩江至黑河公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受黑河市交通局的委托,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嫩江至黑河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及对你们的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你们对该项目的意见,请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提出你们的意见和建议。以下是本项目的简况。
1、项目的内容和地点
项目名称:嫩江至黑河公路项目,项目建设路段起点为嫩江县立交桥桥头,途径山河农场、科洛镇、塔溪乡、二站乡、西岗子镇、锦河农场,终点为黑河市西兴路与王肃街交叉口处,工程道路总长214.1km。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⑴建设项目是实施黑龙江省骨架公路网规划,完善我省西北部地区公路网的需要。现有公路建设年代久,大部分路段为三级公路标准,由于沿线地形复杂致使道路状况极差,经常形成交通阻断,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与其在路网中的重要地位极为不相称,网络效应为充分发挥。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省西北部地区公路网功能,实现骨架公路的相互协调,形成快速、便捷、高效、畅通的公路网络,提高路网整体功效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⑵建设项目是促进对俄贸易发展的需要。黑河是中俄边境上最大的口岸城市,早在九十年代初就被国务院批准沿边开放城市,是我省三个集国贸、边贸、省贸、民贸四位一体的国家一级边境城市。随着中俄两国战略性伙伴,我省对外贸易发展和对外开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构建方便、快捷、高效、功能齐全的对外运输通道体系将促进口岸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⑶建设本项目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要发展,交通应先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投入能力差,且处于省内路网边缘,黑河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明显落后,严重影响了运输效率,阻碍了资源优势的有效开发,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已成为地区扩大开放、改善环境、启动经济的重点。
⑷建设本项目是保障国防交通运输的需要。
3、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⑴施工期
①施工营地及临时施工道路会占用部分农田、破坏生态,同时征地拆迁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
②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的特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在进行连续浇筑时,还会出现夜间施工情况;
③拟建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污染和沥青摊铺时的烟气污染,其中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突出,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⑵运营期
①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顺德水道特大桥出现事故时,可能污染顺德水道,威胁当地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②运输车辆行驶噪声对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恶化当地声环境;
③行驶车辆产生的尾气及扬尘,影响周围大气环境。
⑶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水下工程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
②施工场地设置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分别处理粪便和餐饮废水,尾水回用于农田。
③强噪声的施工机械(22:00~6:00)在敏感点(村尾村、山根村、田心村、竹园村)附近路段夜间应停止施工作业,因工艺需要确需连续施工的,预先张贴告知。
④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尽量在白天进行;运输松散物料时做好必要的覆盖;途经村镇、学校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新建的便道尽量远离学校和村镇等敏感目标。
⑤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对施工便道、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
⑥设置砼集中搅拌站,统一供应砼,产生废水经中和沉淀后达标排放;
⑦对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增配沥青烟净化装置,抑制沥青烟污染;尽量降低铺设温度,减少对施工人员影响,同时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⑧施工场地及取土挖方断面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塑料薄膜、草席等,在生态绿化措施尚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期间,覆盖地表,防止水土流失。
⑨在路基填筑和取土施工过程中,对地表上层20 cm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4、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黑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第十一五年规划》、《黑龙江省骨架公路网规划(2006~2020年)》及相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支持,其建成通车将有利于缓解当地交通压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当地环境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尽可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出发,嫩江至黑河公路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意见
为了充分考虑你们的看法和意见,发挥你们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为本项目的建设和今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08年10月
来源: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08-10-07
发布时间:2008-10-07